关于报送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
- 时间:2020-0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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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、课题(项目)负责人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报送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》要求,即日起学校将开展组织申报工作,并向学校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处汇总,以便向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和省外办出国处报送年度计划,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科学研究、学术访问、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。
二、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,应持因公护照。出国批次数、团组人数、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。
三、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学术交流合作的经费,来源于本人已有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。应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,严格按照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和制度执行。
四、申报人员根据科研项目内容拟定出访任务、出访国家和出访天数,并填报《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》(见附件)。学校将严格按照“因事定人、人事相符、厉行节约、务实高效”的原则统筹安排。
五、请申报人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电子表格报送至邮箱570603846@qq.com,刘明老师收。
附件: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
科研规划处
2020年2月19日
附件
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
呈报单位(公章): 经办人: 联系电话: 填报时间:年 月 日
序号 |
姓 名 |
所在部门 |
拟出访 国 家 |
拟出访任务 |
在外时间 及天数 |
经费来源 |
备 注 |